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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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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轻轻一晃,从袖中抽出了一对系着红缎带的短剑。

    短剑锋刃白的像霜,寒气迫人,若在白天去看,又像两块冻成青色的玄冰。她手持缎带,以缎带操纵短剑,比用手直接握剑更加困难,也更加灵活多变。

    这正是盛唐那位公孙大娘所创“剑器”的特点,放弃指掌手臂对剑的绝对掌握,以绸带之变化多端,弥补控制上的不足。

    她出手当真极快,短剑刚刚滑出袖中,便如惊虹掣电,灵动变化,在空中组成一道灿烂飞舞的光幕,直逼金九龄面门。剑气森寒如雪,刹那间驱走了所有炎热之气。院中草木繁盛,避不过剑气摧折,簌簌抖动着,不停向下落着花叶。

    苏夜记得,金九龄与陆小凤决战时,用了一柄大铁锥。他现在自然找不到铁锥,却并非空手而来。公孙大娘短剑一动,他的手也跟着动了,亦从袖中取出一件东西,正是他常常拿在手里的折扇。

    折扇也是件很好的武器,尤其适用于点穴打穴。但金九龄做的更绝,将扇骨打磨成利刃。扇面刚被剑气撕开,便露出里面同样闪着寒光的短刀。

    准确地说,那并不是短刀,更像捕快常用的铁尺,就边缘十分锋利而已,算不上常用兵器。不过,在金九龄手中,什么兵器都能起到最大作用。

    陆小凤对公孙大娘的推崇,又由苏夜亲眼印证。

    她经历过多个副本世界,却没见过这么凌厉的剑法。剑势风驰电掣,水银泻地,在可怕之外,还给人以“美”的观感。

    剑器本就是舞蹈之一,常由娇俏女子短衣空手,做出种种剑击动作,在空中腾挪飞跃。直到公孙大娘出现,才变成了舞和武兼具的奇妙剑法。

    这种剑法的主旨便是美,需要使用者为绝色佳人,身具绝世身法,才能把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。也许比起西门吹雪、叶孤城,剑器不够纯粹,无法表现剑刚直不屈的特性,弱点也很明显。但美丽本身就是武器,可以给旁观者带来自心至身的震撼。

    与剑器相比,金九龄的出手远远没这么灿然绚丽,却更加实用。想要克制剑器,其实很简单,只需斩断缎带,就像斩断了用剑人的两只手,给自己提供反击机会。

    他武功可刚可柔,可猛可弱,论随心所欲,绝不输给公孙大娘。他一眼就看穿剑器弱点,出招刚猛锋利,手中扇骨盘旋不绝,招招强攻,以后手抢先手,迫的两条缎带不住变幻位置,连续失去数次伤人良机。

    他出手之后,院中花草树木更加倒霉,要么变成光秃秃的,要么被砍断了半截,要么被连根拔起。他们身法均为江湖顶峰,纵然苏夜留出整个院子,也还远远不够。

    由于金九龄始终心有顾忌,想找个合适的脱逃机会,才久久不曾离开这里。他转身逃走,固然容易,但那雷霆般的双短剑必将接踵而至,趁着他逃命时露出的破绽,将他当场杀死。

    苏夜遵守承诺,始终没有干涉战局,只凝神看着他们。她始终认为,武功练到高深之时,无论什么武功,都应该美不胜收,尽管美与美之间也有很大不同。

    如果要她使用剑器,那她应该会继续改进它,将缎带去掉,彻底变成双剑剑法。在她看来,缎带带来的优势,难以弥补它的不足,也难怪公孙大娘会死在叶孤城手中。

    白云城主的剑凝练、明快、纯粹、凌厉,简单到了极致,威力也大到了极致,正是千变万化的剑器克星。他只要觑准破绽,便能一剑断掉两条缎带,将公孙大娘的人与剑分开。到那个时候,只要他刺出第三剑,便可轻易杀了她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大概不符合公孙大娘创出剑法时的想法。

    苏夜很难看出,场上两人究竟孰强孰弱。短剑剑光每闪动一次,她就能瞥见金九龄凝重的脸孔,还有公孙大娘那张平凡的脸。这场决战看似没有终点,却总有结束的时候。她想,她绝对不会等的太久。

    忽然之间,金九龄亦从院中飞身跃起,跃上与苏夜方向相反的位置。他身法依旧从容,似乎并未落于下风。但他从剑器中冲出,不利用机会还击,反而想要脱身逃走,证明他心已怯,力已竭,不敢赌自己能杀了公孙大娘。

    这甚至都不是剑器真正的威力。公孙大娘没有梳妆打扮,没有更换彩衣,更没有那种彩凤般辉煌灿烂的美丽。可他仍然心虚了,即便苏夜木桩一样站着,他也不敢完全放心。

    公孙大娘掠起时,就像飞燕掠过长空。她紧追在金九龄身后,不住估算着自己与他的距离。苏夜内息一凝,人已窜了过去,窜到一半,脸上突然露出无奈笑容。

    她们都看到,金九龄前方的重重屋宇上,赫然来了一个人,正是刚从被窝里爬起来,满脸茫然的陆小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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